三步九式 提高军队采购机构监督效益

   2017-08-12 政府采购信息网佚名1262
核心提示:近些年,军队各级普遍重视采购监督体系的建设工作,并取得许多有益经验。但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,如体制不通畅、机制不健全、业务
     近些年,军队各级普遍重视采购监督体系的建设工作,并取得许多有益经验。但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,如体制不通畅、机制不健全、业务不精通等原因,导致对采购机构难以监督、不会监督或是不敢监督,造成集中采购的效率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和体现。那么,如何强化对军队采购机构的监督?本文从三个方面九个小项对此作了粗浅探讨。
 
    完善机制 规范监督管理
 
    ①建立监督责任制:采购监督与采购机构政绩挂钩,采取纵向分级、横向分类、责任到人的方法,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、行政监督与审计监督、领导监督、群众监督结合起来。
 
    ②完善内控机制:根据新形势下采购监督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,逐步完善监督内控机制,重点在监督的运行环节和渠道上设立“防火墙”,做到纠治惩治并重、防治法治并举。
 
    ③严格规范行为标准:岗前培训措施,盯住“源头”,关注“苗头”,打破“潜规则”,脱去“隐身衣”,建立对采购系统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项目的联合监管机制,砍断“利益链”,依法处理解决违规违纪问题,堵塞各种管理漏洞。
 
    突出重点 增强监督效益
 
    ①抓好事前监督:监督人员应参与采购预算和采购文件制作,防止技术参数、评审标准、资质条件设计带有排他性或倾向性。
 
    ②严格现场监督:严格供应商抽取,按生产专业、资质等级、生产能力等要素自动抽取,防止人为干预;严格按技术和商务要求随机抽取专家,防止“私下沟通”;严格现场评审,规范程序严密组织,全程录音录像。
 
    ③严格事后监督:严格责任追究,建立违法违规限时追究制,坚持有责必问、问责必严,发现问题将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,决不容有法外之地、法外之事和法外之人,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、用权受监督、失职要问责、违法必追究。
 
    把握关键 提高监督质量
 
    ①在监督方法上,要坚持全面与重点相结合,上级监督与本级监督相结合,事前与事中、事后相结合,定期监督与随机监督相结合。根据不同监督对象、内容和要求,灵活运用审核法、分析法、验证法和考核法等,并注重监督方法的有机结合。
 
    ②在监督重点上,针对供应商随机抽取、采购文件编制、专家随机选取、采购评审等关键点,严格执行“五个分离”,即采购文件编制与审核分离、编标人员与开标人员分离、专家抽取与使用分离、评标组织人员与履约监管人员分离、招标采购与质疑投诉处理分离,重点抓好采购计划、采购文件制作、供应商选取、专家抽取、评审组织、合同签订、验收、服务跟踪和信息公开等9个环节的监督。
 
    ③在监督组织上,要紧紧依靠党委集体领导,联合上级审计、纪检等部门,实施多层次监督检查,逐步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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